手撕包菜。

喜欢我喜欢的

一个有趣的事实

初中懵懂又情窦初开(?)的时候喜欢朴有天

那时候的他也不爱运动 一身白肉 在其他几人都有肌肉之后 自己承认 我怎么也练不出肌肉啦;额头饱满,可以说是宽敞嘛哈哈哈,但是很好看;爱音乐爱创作,边弹边唱的时候迷死个人;天生一副低音炮,撩得我分不清东南西北


真好了,现在图上这位哥哥呢?上述描述在他身上也是十分适用了。我对我自己是服气的(抱拳)

喜欢的类型都没变过



ps:我咧的鱼腩让我觉得可爱极了
我天哥也快回归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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